各用人单位: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政府文件要求,从2008年6月10日起,我局派出人员对各单位参保情况进行核查.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 1.据实填报《监利县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核查表》。 2.据实填报《监利县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申报表》。 3.提供近期工资发放名册、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名册复印件,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批复及今年新增退休人员批复复印件。 4.以上资料均以2008年6月的实际数据为准。各项数据应真实准确,表册之间数据须吻合一致。 5.企业单位职工工资按实际发放工资统计,月工资不满762元的按762元填报;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为人事部门批复工资总额. 6.今后如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发生变化,应及时向我局所属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申报. 核查工作事关全县参保职工长远利益,涉及面广,时间紧迫,请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,共同努力完成核查任务,
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六月八日 2008-7-10 7:1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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